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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12月起大病致困可提取住房公積金摘要:
海南省住房公積金管理局25日發布新政:從12月1日起,海南省住房公積金繳存人因家庭成員患大病造成的家庭生活困難,可提取公積金。
據《海南省住房公積金管理局關于開展因大病致困提取住房公積金業務的通知》,繳存人、配偶或其未成年子女因患大病在醫療機構住院治療所發生的醫療費用,從2025年12月1日起,經海南省基本醫療保險報銷及海南省城鎮從業人員大額醫療費用補助(或海南省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報銷)后,個人實際支付的醫療費用一個自然年度內累計超過1萬元及以上的,繳存人家庭可申請按個人實際支付的醫療費用提取住房公積金,且不超過本人賬戶余額。
因大病致困提取住房公積金,需在聯網獲取海南省醫療費用結算信息后辦理,繳存人應自結算之日起當年度或次年度內申請。
該通知強調,繳存人應當誠實守信,嚴格按照規定申請提取。若發現繳存人通過提供虛假材料或虛假信息、作出虛假承諾等方式違規申請的,海南省住房公積金管理局有權撤銷該筆業務,并按照信用管理有關規定實施信用懲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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