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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全國基層中醫藥工作示范區評審實施方案摘要:
各區衛生健康委:
根據《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關于印發全國基層中醫藥工作示范市(縣)管理辦法和建設標準的通知》(國中醫藥醫政發〔2022〕1號)、《國家中醫藥管理局辦公室關于印發<2022-2024年創建周期全國基層中醫藥工作示范市(縣)創建評審工作方案>的通知》(國中醫藥辦醫政發〔2022〕2號)等總體工作部署要求,受國家中醫藥局委托,我委將組織開展本周期創建評審工作。現將《上海市全國基層中醫藥工作示范區評審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
請各區高度重視創建評審,認真做好申報和評審各項工作;以評促建,全面推動中醫藥事業發展,進一步完善基層中醫藥工作機制,推進區域中醫藥服務體系、服務能力的高質量發展。
特此通知。
上海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上海市中醫藥管理局
2023年10月31日
上海市全國基層中醫藥工作示范區評審實施方案
根據《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關于印發全國基層中醫藥工作示范市(縣)管理辦法和建設標準的通知》(國中醫藥醫政發〔2022〕1號)、《國家中醫藥管理局辦公室關于印發<2022-2024年創建周期全國基層中醫藥工作示范市(縣)創建評審工作方案>的通知》(國中醫藥辦醫政發〔2022〕2號)(以下簡稱《通知》)要求,結合本市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申報
1.申報范圍
已獲得全國基層中醫藥工作先進單位稱號的區,有效期未滿3年的繼續保留稱號,有效期滿3年且達到建設標準的,可申報創建示范區。
2.申報程序
各區按照《全國基層中醫藥工作示范縣現場評審評分表》開展自評,自評合格的,向市中醫藥管理局提出申請。
3.申報時間
請在2023-2024年創建周期內有意向的區分別于當年度第四季度、第一季度提交申報材料(見附件1)。
二、評審
根據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工作部署,我市各區可申請創建全國基層中醫藥工作示范市(地級市),創建評審標準參照《全國基層中醫藥工作示范縣建設標準》。市中醫藥管理局組織開展形式審查、信息化評審、現場評審工作。
1.形式審查
對各區申報材料進行形式審查,主要包括:各申報區是否符合申報條件;已獲得全國基層中醫藥工作先進單位稱號的區,是否已滿3年有效期;申報材料是否齊全、規范等。
2.信息化評審
組織專家依據全國中醫監測數據,對照《全國基層中醫藥工作示范縣現場評審評分表》中信息化評審指標要求,對各申報區部分指標進行核查。信息化評審合格的進入現場評審程序,不合格的取消申報資格。
3.現場評審
根據信息化評審結果,按照相關程序和《全國基層中醫藥工作示范縣現場評審評分表》開展現場評審。經我委審核通過后結論提交國家中醫藥管理局。
三、抽查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組織開展抽查工作。原則上以暗訪為主,抽查不達標準的區將不予命名,并予以通報批評。
四、公布
由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公布評審結果。
附件:1.申報材料清單
2.現場評審日程
3.訪談對象
附件1
申報材料清單
(1)全國基層中醫藥示范區創建申請書、評審評分表和匯總表自評;
(2)申報區人民政府創建全國基層中醫藥工作示范區的工作方案、創建辦公室人員組成、工作計劃、匯報材料(含PPT)等;
(3)轄區中醫醫療機構、綜合性醫療機構、專科醫療機構和婦幼保健機構、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名單;
(4)中醫數據統計表:各醫療機構中醫專科專病設置情況;主執業點在本機構的中醫類別人員總數和占比情況、在本機構多點執業的中醫類別人員姓名、單位和專病專科方向(至少每周一次門診);門診總處方數、中藥飲片處方數和占比情況;總診療人次數、中醫非藥物療法治療人次數和占比情況;中醫診療
人次數和占比情況等。
附件2
現場評審日程
第一天上午:
(1)預備會
確定匯報會參加人員、議程和專家分工,與區衛健委對接工作安排。
(2)匯報會
①申報地區政府領導介紹示范區創建情況。
②抽取確定實地檢查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
(3)訪談
對區級層面相關負責同志進行訪談。
(4)專家組查閱申報地區提供的文件、資料
第一天下午:
實地檢查區中醫醫院、區綜合醫院、區婦幼保健機構、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社區衛生服務站或村衛生室,訪談相關人員,開展滿意度調查。
第二天上午:
(1)專家組開會研究確定評分記錄表、匯總表。
(2)召開反饋會,由專家組向評審區衛生健康委反饋評審情況、發現的亮點經驗和問題不足。
附件3
訪談對象
1.申報地區政府及編制、發改、財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衛生健康、中醫藥主管、醫保、文化宣傳、教育、規劃資源等部門,訪談相關負責人;
2.區中醫類醫院、區綜合醫院、區婦幼保健機構,訪談相關負責人;
3.4家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包括2家社區衛生服務中心、2家社區衛生服務站或村衛生室,下同),其中1家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1家社區衛生服務站或村衛生室由區衛生健康委推薦,其余2家機構評審現場隨機抽取確定;
4.2家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各2支家庭醫生團隊;
5.城鄉常住居民或患者20名(區中醫醫院2人,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各5人,社區衛生服務站或村衛生室各4人),進行居民知曉率和滿意率調查;
6.訪談中醫藥人員6名(區中醫醫院2人,推薦和抽取中心各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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